医案斗论9:民法典医疗健康第一案千万索赔吓不退一个癌症病人
#宋中清主任律师[超话]# 【医案斗论9:民法典医疗健康第一案千万索赔吓不退一个癌症病人】#民法典医疗健康第一案##律师张晓玲已收到爱康国宾起诉状##爱康体检当事人已收到法院传票# 爱康国宾起诉患癌女律师张晓玲索赔1000万,被舆论称为“民法典医疗健康第一案”。这不是简单的名誉权纠纷,而是一场关于生命权、知情权与商业诚信的全民拷问。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本期稿源:深度思考的R1模型。一、十年“绿灯”与一纸“死刑” 张晓玲连续10年在爱康国宾体检,报告均称“未见异常”。2024年,她却被确诊为肾癌晚期。她把经历公开后,等来的不是道歉,而是一纸1000万元的名誉侵权索赔。二、违约还是误诊?法律路径的精妙选择张晓玲团队没走传统“医疗过错”路线,而是直接援引《民法典》合同编:体检机构收费即构成“医疗服务合同”,漏检、误检、未提示风险皆属违约,无需漫长而艰难的“过错+因果关系”鉴定。一旦胜诉,所有体检机构都将被重新标定“合理注意义务”。三、1000万索赔:维权还是震慑? 爱康国宾要求的千万赔偿,被质疑为“以诉止诉”,用巨额索赔吓退维权者。危机公关专家指出,此举已引发用户集体反感,堪称“教科书级失败案例”。四、民法典的试金石本案同时触发《民法典》人格权、合同、侵权三大板块,将成为检验“诚信服务”“顶级人格权保护”原则的首个高热度案例。结语: 当一家体检巨头把枪口对准自己的患癌用户,它已输掉情理;若再输掉法理,输掉的将是整个行业的信任。9月11日,上海浦东法院见真章。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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