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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
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美方做法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严重损害中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是典型的单边霸凌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
二、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三、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4月4日
中国对美国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诊断产品加征34%关税的举措,是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的一部分反制措施。医健趋势将从以下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一政策的影响和可能动因:
1. 政策背景与动因
- 贸易战反制:此次加征关税可能是对美国此前对中国商品(包括医疗相关产品)加征关税的回应,体现“对等报复”原则。例如,美国依据“301条款”对华加税后,中国将医疗领域纳入反制清单。
- 产业保护:中国正推动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如《中国制造2025》)。高关税可削弱进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为本土企业(如迈瑞、联影)争取市场空间。
- 技术竞争: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属于战略产业,加税可能意在限制美国技术优势对中国市场的控制,同时倒逼国内研发投入。
2. 对中国的影响
短期挑战:依赖进口的三甲医院可能面临设备采购和维修成本增加,尤其高端影像设备(如MRI、CT)和肿瘤靶向药。部分国产替代尚未成熟领域(如基因测序仪、高端试剂)可能出现供应缺口。
长期机遇:加速国产替代**:政策与资本将更密集投入本土创新,如国产PET-CT已逐步替代进口。倒逼技术突破,企业可能通过并购或国际合作(如与欧洲企业合资)绕过关税壁垒,提升技术能力。
3. 对美国的影响
美国企业在中国医疗器械市场占比约40%(如强生、GE医疗),加税后可能被欧洲(西门子、飞利浦)或本土产品替代。部分美企或考虑在东南亚设厂(如新加坡、马来西亚)以规避关税,但短期内难以完全转移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
4. 行业应对策略
本土企业需加快核心零部件研发(如CT探测器、超声探头),避免关键环节仍依赖进口。跨国企业可能采取“在中国,为中国”策略,加大本土化生产(如美敦力在上海建研发中心)。三级医院或调整设备采购比例,二级以下医院更倾向国产,但高端需求仍存。
5. 潜在风险与争议
抗癌药等特殊品类若未获关税豁免,可能加剧医疗成本,需政策精准豁免(如此前抗癌药降税案例)。中美在生物医药领域的研发合作(如临床试验)可能因政治因素降温,影响创新速度。
6. 未来展望
若中美贸易谈判重启,医疗产品可能作为筹码被移出加税清单,因其民生敏感度高。即使关税取消,中国推动医疗产业链自主可控的趋势不会逆转,美国可能转向更严格的技术出口管制。
总之,此次关税措施短期内将加剧中美医疗产业竞争,但长期来看,中国市场的规模优势和政策支持可能催生更具竞争力的本土企业。然而,如何平衡保护主义与全球合作、避免医疗成本过度转嫁给患者,仍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谨慎权衡的挑战。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